广大车主及驾驶员: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有效维护康巴什区“洁净、有序、优美、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办事处、鄂尔多斯交管支队康巴什区大队对城区内长期占道停放不使用、车身破旧、无人管理、接近报废或已经报废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整治对象
各类轿车、面包车、货车、煤车、大型机械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2
整治范围
城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及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道。
3
整治要求
(一)凡符合“僵尸车”特征,属于整治对象和整治范围的车主、驾驶员或管理人员,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将违法停放的“僵尸车”清理、转移。
(二)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转移的,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采取强制措施拖离;被拖离车辆在7日内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车辆处理。
市民群众可对辖区内的“僵尸车”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77-8599944。
特此通告。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办事处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康巴什区大队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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