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生活手册鄂尔多斯网2021-01-29 10:22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1号

 

鉴于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和春节期间人流物流加大的实际,为了从源头上消除疫情传入风险,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旗人民度过祥和安乐的春节,按照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要求,经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一次常务会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全体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从高风险地区返抵我旗人员,执行“14+7+3+1”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其他重点人员仍按《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2021〕3号)执行管控措施。

 

二、1月28日至3月8日,所有自治区外返抵我旗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返回24小时前及返抵2小时内主动向所属嘎查村(社区)和单位报告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返乡人员返乡后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对故意隐瞒、漏报行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返抵我旗人员不能准确界定行程风险等级的,但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均视为中高风险地区返抵人员,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管控措施。

 

四、从即日起,“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聚餐人数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10人以上聚餐实行“双备案”制度(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双备案审核)。凡擅自违规举办或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吊销执照,并依法严肃追究举办人和承办人责任。

 

五、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建立网格化、精准化管控机制,全面摸排返乡人群,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农民工、大学生及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情况。

 

六、各地、各部门不得举办大型年会、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严禁赴中高风险地区参加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各单位职工及其家属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处要带头佩戴口罩,同时号召广大居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各苏木镇、园区要对属地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实行网格化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凡不按要求举办培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文旅部门要加强网吧、电影院、KTV、农村牧区文化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巡查监管,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关停取缔。

 

九、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各餐饮服务单位及冷链物品经营单位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00前汇总后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全面准确掌握进入我旗冷链物品的全流程流向,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十、对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所有货物、车辆,在进入我旗第一站点后,市场主体要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对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货物、包装物详实登记并查验凭证,同时对经营场所、运输车辆和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疾控部门组织进行核酸抽检。

 

十一、旗指挥部社会管控组要会同各苏木镇、园区指挥部合理设置入旗检查站点,采取信息化手段进行车辆人员监测,对所有过往车辆要进行全面消毒。

 

十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电梯、门把手等公辅设施的消毒工作。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 关注鄂尔多斯网微信公共账号

(微信扫码关注后,菜单中寻找红包)

论坛爆料:鄂尔多斯论坛 在线投稿:爆料台 邮箱投稿: vip#ordos.cc (请把#换成@)

全国唯一客服电话:18547712677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热门推荐

关于鄂尔多斯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9 ordosgo.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8031647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