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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维护正常招生入学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准格尔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二、入学信息登记
(一)入学信息登记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待定)
(二)信息登记方式:
1. 关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点选“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信息登记”,通过电脑填写入学信息。
2. 信息登记网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适时发布。
3. 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该纸质表家长留存,除自愿入学申请外,不需要上交给班主任或其他部门。
4. 信息填写说明:网上信息采集开始前发布。
四、信息审核
(一)审核方式:线上或线下集中审核
(二)审核部门:公安局、房管局、不动产管理中心、拆迁办、移民办、棚改办、国土局、残联、民政局、各居委社区(村委)、基层学校、教体局等成员单位
(三)审核时间:待定
(四)审核说明:
1.各居委社区对辖区住户的居住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2.公安部门对学生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3.房管局、不动产管理中心、拆迁办、移民办、棚改办对自购/自建房住户信息进行复审。
4.残联、民政局对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进行信息审核。
5.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由各招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信息审核。
6.教体局负责对自愿申请就读学校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六、入学学位类别设置
(一)学位1:
户籍: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自购(自建)房
房产性质:住宅、商住、公寓
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非网签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法院判决书、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二)学位2:
户籍:非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自购(自建)房
房产性质:住宅、商住、公寓
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非网签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法院判决书、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三)学位3:
户籍: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自购(自建)房
房产性质:车库、商业、储藏
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四)学位4:
户籍:非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自购(自建)房
房产性质:车库、商业、储藏
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五)学位5:
户籍: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租房
(六)学位6:
户籍:非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租房
特别说明:
1.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不设学位。
2.提供“自建房审批证明”的,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必须一致。
3.提供车库、商业、储藏用房的,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必须在该住所居住。
八、各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入学信息采集人数、学校毕业班级人数、师资配备情况、空余教室情况等因素,结合片区生源分布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均衡生源为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招收班级数和招生人数,待信息审核结束后适时发布。
十、新生分配结果公示
(一)2020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公布全旗新生划片分配结果。
1.新生划片分配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2.学生家长也可自行登录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查询分配结果。
(二)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疑异,学生家长于规定时间(待定)到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书面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二、阳光分班
(一)阳光分班时间:待定
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进行,具体的阳光分班操作由各学校按市、旗两级有关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二)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组建“班级教学组”,提前录入“阳光分班”系统,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将“班级教学组”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三)严禁各学校在组建新生班级时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四)“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分班过程全程录像。
(五)阳光分班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造成不能享受分招指标、不能注册全国学籍等事宜,责任自负。
(六)幼儿园小班新生不统一阳光分班,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分班。 
十四、工作监督
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0477—3973290  
0477—3970106
十六、其他未尽事

由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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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附件:《薛家湾、沙圪堵、大路地区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6日

准格尔旗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准格尔旗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准格尔旗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准格尔旗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ordosgo.cn/bianmin/zhuxue/view_65.html